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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细则!贵州印发方案推进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

导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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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贵州基本建成全国一体化国家数据中心南方分中心以及区域性数字经济中心。

全文共计8280字,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蒲蒲

6月28日,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推动《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0〕7号)落地落实,近日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印发了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暨大旅游、大数据融合、大健康、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科技研发、文化产业、养老服务、会展服务等10个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其中,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近三年发展目标及23项重点任务。

根据方案,今年大数据服务业增加值达360亿元,数字经济增长10%左右。到2022年,大数据服务业增加值达500亿元,数字经济增长12%左右;贵州基本建成全国一体化国家数据中心南方分中心以及区域性数字经济中心。

《贵州省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推动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按照《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行动方案》要求,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近日印发《贵州省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展目标

2020年,大数据服务业增加值达360亿元,数字经济增长10%左右,信息基础设施投资12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92亿元、企业达到4万户、就业人数达到7.7万人,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水平指数达到40。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培育催生一批大数据服务业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

到2021年,大数据服务业增加值达430亿元,数字经济增长12%左右,信息基础设施投资14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101亿元、企业达到4.5万户、就业人数达到8.4万人,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水平指数达到42。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新引擎。

到2022年,大数据服务业增加值达500亿元,数字经济增长12%左右,信息基础设施投资16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111亿元、企业达到5万户、就业人数达到9万人,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水平指数达到45。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基本成型,成为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的重要支撑,贵州基本建成全国一体化国家数据中心南方分中心以及区域性数字经济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百企引领”,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加速培育经济转型新动能。

1.加快发展关键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发展壮大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相关服务等重点软件产业。支持航天云网、易鲸捷、海誉科技、惠智电子等企业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在数据库、工业软件、虚拟云桌面等领域打造一批新的“拳头产品”“贵州品牌”。支持华为软件开发云平台建设推广,提高中小企业软件开发能力。大力发展以软件开发、技术平台整合等为主的技术流程外包服务,培育壮大服务外包市常到2022年,在关键软件领域打造3项“拳头产品”。(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

2.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壮大人工智能数据标注与加工分析、基础软件与行业应用等人工智能产业。支持朗玛信息、世纪恒通、翰凯斯、小爱机器人等企业加快发展,研发机器学习、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智能医疗软件等产品。加快英特尔人工智能实验室、智能语音开放创新平台、翰凯斯无人驾驶、优必选智能机器人等项目建设,推动智慧政府、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试验和产业化。依托贵阳贵安、黔南、铜仁等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开展互联网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脱敏、数据标注等服务。到2022年,研发10项人工智能技术产品。(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3.加快发展5G产业。发展壮大5G通信技术、基于5G技术架构的解决方案、内容服务和软件产品等5G产业。加快引进培育5G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大力发展4K/8K超高清数字内容和电竞游戏等5G内容产品,研发智能视觉系统、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等行业应用产品,发展攻击防护、漏洞挖掘、入侵发现、可信芯片、安防监控等5G安全产品。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广电企业和铁塔公司围绕5G开展产业链合作,加快华为5G智能终端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加速5G在超高清、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领域应用落地,推进5G商用。到2022年,实现5G全面商用,5G在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4.加快发展区块链产业。支持贵阳信息技术研究院、爱立示、远东诚信、翼帆金融、云码通、高登世德等企业和机构加快发展,提供共识算法、智能合约、数据隐私保护等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研发智能合约、身份认证、资产数字化等解决方案和产品,培育壮大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行业应用服务、BaaS服务、关联服务业等区块链产业。加快省级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在“云上贵州”平台部署标准化、模块化的区块链底层基础服务。支持贵阳贵安建设区块链产业核心区,推动区块链测试认证平台建设,面向全国提供服务。加快培育区块链标准研究、测试培训、咨询评估、投资机构、媒体社区、安全服务等关联产业,推动区块链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建立完善区块链安全保障体系,引导和规范全省区块链健康有序发展。到2022年,引进培育100户以上成长型区块链企业,初步建成全国性区块链融合应用和产业发展集群。(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5.加快发展云计算产业。充分发挥我省算力基础设施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算力资源,加快构建以数据为生产要素的产业体系,打造全国一体化国家数据中心南方分中心。支持贵阳贵安建设一批超大型数据中心、绿色数据中心,探索边缘计算数据中心模式,加快推进三大运营商数据中心、腾讯数据中心、华为数据中心、苹果数据中心、FAST数据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云上贵州、满帮集团、白山云等企业发挥龙头骨干作用,加快发展政务云、物流云、工业云、能源云等云服务。到2022年,引进培育80户以上云计算领域引领型企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6.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支持贵阳、遵义、六盘水等地加快推进NBIoT(窄带物联网)建设,搭建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推动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利用。支持电信运营商、广电等企业研发低功耗广域网络技术,发展城市物联网运营。支持泛联信息、人和物联、中航电梯等企业加快发展,推动物联网操作系统、嵌入式软件、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等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推进物联网在智慧城市、家居、物流、工业、车联网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加快贵州省北斗大数据防灾应用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北斗大数据防灾创新应用产业生态。到2022年,重点打造15个以上物联网应用示范,引进培育50户以上物联网领域引领型企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7.加快发展平台经济。以贵阳、黔南、铜仁等地区为重点,支持基于互联网的交通运输、人力资源撮合、教育培训、养老家政、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平台经济发展。鼓励满帮集团、梵快科技、朗玛信息、迦太利华、梵运网络科技等企业依托现有运力资源匹配、网络直播、医疗健康、人力撮合、运输监管等平台,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品质。积极探索监管理念和方式创新,在税收、市场监管等方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平台经济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8.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催生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推进政府数据开发利用,挖掘数据资源价值,培育“互联网+服务业”“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无接触经济、“宅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积极引导传统服务业企业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开展融通创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聚焦“万企融合”,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加速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

9.加快推动大数据与旅游深度融合。完善提升贵州全域智慧旅游服务平台,提供旅游咨询、预订、购买、体验、售后等“一站式”网上服务。围绕智能景区管理、智能游客服务等方面培育一批全域旅游智慧服务产品。大力推动涉旅企业数据、服务和产品接入,强化全域智慧旅游产品和服务在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涉旅企业中的应用推广。20202022年,每年建设10个大数据与旅游深度融合标杆项目,实施100个示范项目,带动200户旅游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0.加快推动大数据与物流深度融合。加快国家交通物流平台贵州区域交换节点(分平台)的建设,推动省级平台与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场站、运政执法、市场监管部门等数据互联互通。鼓励满帮集团等互联网物流企业建设智能物流云,围绕车货匹配、物流管理、车辆调度等方面培育一批智慧物流服务产品,提升物流业智能化服务水平。20202022年,每年建设10个大数据与物流深度融合标杆项目,实施100个示范项目,带动200户物流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1.加快推动大数据与医疗深度融合。构建完善区域医疗信息平台,提供跨医疗机构的在线预约和双向转诊服务。推动医联体、互联网医院、药房、商保数据共享。围绕患者问诊、医生诊疗等方面培育一批智慧医疗、远程医疗产品及服务。强化AI辅诊、AI影像等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就诊、治疗等环节的应用推广。(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2.加快推动大数据与教育深度融合。支持建设网络教育平台,鼓励发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智慧教育,支持多终端在线教育模式推广。推进5G、超高清视频技术等在教育领域普及应用,围绕智慧校园、智慧课堂等培育一批智慧教育服务产品,支持省内企业与学校合作探索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等信息技术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3.加快推动大数据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围绕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十二大特色农产品等领域需求,以智能制造、智慧农业等为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大数据融合解决方案技术研发企业,加快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供给。支持生产性服务业提供有针对性、有差异性、与产业需求深度耦合的云化软件产品和服务。持续推动企业“上云用云”,提升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14.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以“贵州工业云”为重点,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能力,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搭建企业级平台,形成各有侧重、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围绕质量追溯、质量控制、质量预测等方面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产品,加快推进融合应用产品及解决方案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推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5.加快发展智慧广电。以中国(贵州)智慧广电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构建智慧广电网络新体系,全面提升广电网络承载能力。大力推进广电5G网建设,统筹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与下一代无线通信技术发展,构建面向移动人群的新型5G交互多媒体电视覆盖网。以5G为载体,推动4K/8K超高清数字内容、传输、服务协同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网络承载能力,建设成泛在的、高速的、安全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提升智慧广电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6.加快发展智慧家居。推进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家居领域的应用推广,引进培育智慧家居服务企业,探索新型智慧家居应用场景,围绕智能安防设备、智能摄像头、智能电视、智能门禁等提供智慧家居产品服务。支持建设养老育幼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成长养育等居家养老育幼服务。(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聚焦“新基建”,不断夯实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基矗

17.加快布局“新基建”服务网络。大力推进网络、产业、场景“三位一体”全面发展,重点布局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县以上城市建成区5G网络覆盖,启动广电西南区域5G核心控制节点建设。加快构建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积极参与国家低轨通信卫星、北斗通信系统建设,完善卫星互联网地面设施建设,构筑网络状的精准时空体系。加快建设人、车、路协同的车联网设施,在城市中心城区积极推进智慧灯杆建设,加速实现“物联贵州”。(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电局、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8.加快推进“新基建”服务创新。推进“新基建”对各服务领域的创新支撑。加快建设“大型+边缘”数据中心,为发展智慧型服务业奠定“数聚”基矗推动在中小学实施“阳光校园智慧教育”和户户用工程。打造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提升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向村级延伸的水平。加快打造算力平台、超算中心、人工智能公共支撑平台,为平台经济、新型服务业等新业态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城市重点区域、园区、厂矿等地区窄带物联网建设,在智慧城市、交通医疗等行业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9.加快拓展“新基建”服务消费。以“新基建”扩大有效投资,以投资推动消费提质扩容。推进旅游景点、商尝餐馆、影院等大众消费与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等高新技术结合,拓展新业态、新消费。拓展基于新型智能终端产品的消费场景,发展5G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医疗设备、无人机等智能硬件产品和服务。构建新基建支撑的消费体系,进一步增强消费市场活力。(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聚焦“关键支撑”,持续优化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环境。

20.加快提升“一云一网一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提升“一云一网一平台”核心功能,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核心基础设施。充分利用“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集聚的数据资源以及潜在的商业价值,以云上贵州集团为龙头,聚合政策、技术、实验室、资本、人才等多种资源,打造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态中心,为相关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企业提供适配、测试、运维服务,构建“研究应用推广运营”产业生态圈,推动服务业高质高效发展。(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云上贵州集团公司)

21.加快打造大数据公共平台。支持大数据企业独立或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支持在人工智能、5G、区块链、云计算等领域打造一批开放性、差异化、具有行业特色的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国际国内资源汇聚,为大数据融合创新提供研发设计、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创业创新等共性服务。(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2.加快优化大数据特色服务业布局。规划布局一批大数据特色服务业集聚区,形成贵阳贵安遵义为核心、其他地区错位协同的发展格局。贵阳贵安依托贵阳高新区、经开区、贵安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数博大道等,重点发展软件服务外包、人工智能软件系统、区块链信息技术服务、5G、数据中心、云计算等产业,积极承接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等周边地区相关产业转移。遵义依托新蒲软件园和中国特色物联网产业(遵义)基地,重点发展软件开发、物联网等产业。六盘水依托红果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发展物联网产业。安顺、毕节、铜仁、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地结合各自优势和产业基础,在平台经济、农村电商、数据标注、服务外包等领域找准突破口,协同加快推进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3.加快刺激信息消费。建立覆盖创新链、产品链、应用链的政策引导机制,支持发展5G手机、4K/8K超高清数字内容、智能机器人、电竞游戏等信息消费服务和产品,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支持各级政府运用面向疫情防控、群防群治需要的社区型家庭生活信息平台,加快完善治安管理与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进一步降低5G基站运营成本,加强宽带专网频率资源保障,刺激经济社会信息消费需求。(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由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工程,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局)承担日常工作职责。强化盛市、县三级协同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点线面结合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各地要建立完善推进机制,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跟踪、调度和服务,构建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引导。省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基金渠道,创新投入方式,加强对大数据领域重点企业项目的财政支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项目的引领与带动作用,加大投资与应用的力度,形成重点领域突破效应。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加大人才政策宣传、服务保障、素质培训、人才评价等工作力度。加快完善大数据产业统计监测体系。

(三)强化招商引资。用好“百企引领”“千企引进”“万企融合”“寻苗行动”等抓手,充分利用数博会、贵商大会等重大活动载体和产业链精准招商等活动,重点引进对社会效益高、产业带动强的项目和企业,做优做强做大以大数据为引领的服务业产业集群。

(四)强化帮扶指导。围绕政府治理、民生服务、服务业转型升级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实施软件开发、信息服务、企业上云等专题服务行动,帮助企业开展技术指导、供需对接、产品推广、场景打造、专业培训等,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小巨人”“单项冠军”,壮大市场主体。

(五)强化宣传推广。用好数博会、贵洽会等对外开放交流平台,提升我省大数据国际化水平,增加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央视等各大国内知名媒体、新媒体,加大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工程的宣传。鼓励各地组织开展观摩交流、经验分享等活动,总结经验、展示成效。强化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为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强化调度督查。由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局)调度日常工作,重大情况形成报告报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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